当深夜急需药品时,自助售药机无疑是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在北京,曾有家长在午夜12点急需退烧药,面对医院漫长的等待时间,他们选择了楼下药店的自助售药机,在短短几分钟内便成功购得药品。这一实例凸显了自助售药机在提供全天候服务方面的重要性。随着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自助售药机因其便利性而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成为药品零售领域的一股新兴势力。
自助售药机不仅提供24小时药品零售服务,还通过销售饮料等其他商品以及播放广告来增加收入来源。这些设备可以安装在公园、广场、学校、车站等多种场所,满足人们随时随地的用药需求。

政策扶持
自助售药机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02年,中国首台自助售药机就在上海亮相,由上海第一医药在其连锁药店中投放,标志着这一便捷购药方式的初步探索。然而,由于技术不够成熟和公众认知度有限,其推广进程较为缓慢。
直到2017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对零售行业的深度影响,自助售药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这一转变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提升,更在于消费者行为模式的深刻变化,24小时自助购药服务逐渐成为实际需求。
自2017年起,多个城市出台了药品零售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药机销售非处方药。例如,苏州、贵阳、郑州、宁波等城市,其中宁波市还开展了直营连锁门店自动售药机销售医保非处方药的试点工作,通过“互联网+药品流通+医保移动支付”模式,提高了自助售药机的使用率和便利性。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了相关规定,明确自动售药机的设置无需行政许可,只需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为自动售药机进店消除了法律障碍。部分地区还扩大了自动售药机的经营范围,将部分处方药纳入销售范围。
2022年,西安将自助售药机引入医院门诊大厅,不仅方便了患者及家属的紧急用药需求,也展示了自助售药机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融合潜力。
2024年6月,北京市药监局发布了《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自助售药机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该规定明确了自助售药机的设置条件和区域范围,包括社区、乡镇、交通枢纽、旅游景区、购物中心等高频人流区域,并强调了连锁药店作为运营主体的资质要求,为自助售药机的普及与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便捷性与可及性
尽管市场上存在宣称“24小时营业”的药店,但真正能做到全天候服务的并不多。药品快递服务虽然方便,但难以即时响应。在这样的背景下,自助售药机以其独特优势,成为了夜间或紧急情况下不可或缺的“健康守护者”。国家药监局积极推广自助售药机,正是看重其能显著提升民众购药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 全天候购药服务。自助售药机打破了药店营业时间的传统限制,实现了真正的24小时不间断服务。无论是深夜的突发状况,还是节假日的紧急需求,消费者都能随时获取所需药品,有效弥补了传统药店在时间、地域覆盖上的不足。
- 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市场竞争。医院主要销售处方药和部分甲类非处方药,药店则是乙类非处方药的主要销售场所,形成了一定的差异化格局。自助售药机的出现,为这一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在医院、超市、交通枢纽等多元场所布局,自助售药机不仅拓宽了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渠道,还通过增加市场竞争,推动药品质量提升和价格合理化。
- 操作简单,支付灵活。自助售药机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用户体验,操作流程简单易懂,即便是初次使用的消费者也能迅速上手。部分城市试点医保支付功能,让消费者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也能享受医保政策的优惠。
- 智能管理,保障药品安全。通过智能调配系统,自助售药机能够高效、准确地完成取药、送药等操作。同时,智能化的药品更换、检查及有效期管理机制,确保了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心的购药环境。
待解难题
尽管自助售药机在提升购药便捷性和药品管理效率方面展现出了显著优势,但其推广之路仍面临挑战。
其中,高昂的初期投入成本是首要难题。据了解,一台智能售药机的价格高达数万元甚至更高,对多数中小药店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加之夜间业务量不稳定以及随之增加的运营成本,导致不少药店选择暂缓或放弃引入自助售药机。
然而,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推进,成本有望逐渐降低,性能更加优化,应用场景也将更加多元化。政策的持续倾斜为自助售药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其在更多领域得到应用。
此外,通过与外卖平台的深度融合,自助售药机成为药品配送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外卖骑手可以从自助售药机中取药并送达消费者手中,极大地缩短了配送时间,降低了人力成本,提升了服务效率。同时,随着医保支付系统的逐步完善,线上购药与医保支付实现无缝对接,将进一步推动自助售药机的需求增长。
实践与创新
在推广自助售药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规性问题。4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公告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可依照药品储存要求,通过设置自助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但不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同时,自助售药机的放置地址应在许可证“经营地址”这一项下注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涵盖自助售药机,自助售药机的药品销售、更换、检查以及药品有效期管理都应纳入企业计算机系统。
另外,医药零售企业若要设置自助售药机,需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登记。目前,多数地区对自助售药机的设置采用备案登记制,即符合条件的医药零售企业向药监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经药监部门确认后便可设置自助售药机。少数地区如宁波采用行政许可制,由药监部门以行政许可方式确认设置自助售药机,并在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自助售药机的设置地址及经营范围。
实际上,自助售药机模式仍处于实践探索阶段,存在诸多监管方面的模糊地带。随着医药新零售时代的到来,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患者用药习惯的改变,自助售药机开始朝着智能化方向发展,功能服务也日益完善。与此同时,针对自助售药机的监管体系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将为自助售药机乃至新一代智能售药设备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